离婚后债务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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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离婚后债务的处置是离婚程序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涉及双方共同承担的债务以及个人债务的处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明确规定了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处理原则。首先,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了家庭生活需要而产生的债务,这类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不得因离婚而免除责任。其次,个人债务是指一方单独为个人消费目的而产生的债务,这类债务原则上由债务人自行承担,但如果该债务涉及家庭共同生活需要,则可能需要双方共同承担。具体处理方式可以通过离婚协议约定,也可以在诉讼中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公平分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条: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第一千零二十三条规定,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了家庭生活需要而产生的债务,这类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不得因离婚而免除责任。第一千零二十四条:离婚时,夫妻各自所有的财产、以及其他夫妻共同财产归各自所有,但对夫妻共同债务仍然负有共同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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